律师分析: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在未取得国家机关的批准、发给或者代理销售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以非法方式出售、购买、代理销售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提供证明文件的行为。该行为既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也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侵犯,所以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一种贩卖证件罪。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出售、购买、代理销售国家机关证明文件;未取得国家机关的批准、发给或者代理销售证明文件;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等。如果在查处过程中,发现购买、代理销售证明文件的人情节较轻,则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警告等处理。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犯罪行为已经构成,则将受到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