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是一个复杂的对象,即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而侵犯职务罪的对象是一个简单的对象,只侵犯单位有权;
2、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和企业中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3、法定刑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有15年有期徒刑;贪污罪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