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离婚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情况如下:
1、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3、双方要求抚养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另一方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4、对于八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