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他们之间是否发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应视不同情况而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着规定。”这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第二款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