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首先肇事方开庭是应当到庭的,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庭审中需要你和保险公司共同审查受害方提出的赔偿项目、赔偿金额是否合法、合理,要求是否正当,出示的票据有无虚假,须进行审查质证。如果你不到场,判决结果可能会对你产生不利。再就是赔偿的范围,作为受害方,要求治疗是必须的,作为保险公司,赔与不赔看你们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之外的,就可以不理赔。因此肇事方要应对的不光是受害方,还要应对保险公司,防止其应赔的不赔。建议聘请律师代理协助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