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国家和我省分别于2020年1月和2021年10月公布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体现了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营造全社会尊崇现役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元旦春节将至,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前期推出第一批优待项目以及部分市(州)推出一系列文旅优待项目的基础上,推出了第二批优待项目。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工作措施:(一)驻市民大厅各单位、窗口要立即制定提供优先服务具体措施,优化相关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缩减办理环节,形成优先服务长效机制,确保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服务政策落到实处。(二)各单位、窗口要按照要求开通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和通道,原则上在现有窗口的基础上开通优先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可以将机动窗口设为优先服务窗口,确保窗口资源合理利用。(三)提供优先优待服务的窗口要设置规范、醒目的“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标识标牌,标牌制作与安装要达到醒目、庄重、美观、得体的要求。(四)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服务政策,熟知优先优待的人员范围、服务的方式方法,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按照《优待办法》规定,优先优待人员范围包括退役军人、士兵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