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以来济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办理材料。被投靠人申请;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双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落户流程及时限市区以外夫妻投靠落户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办结准迁;市区以外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市区以外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父母双亡需迁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落户,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按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后,报公安分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