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住院要付护理费吗
1、可以主张。护理费并不一定住院才能主张的,受害人在家疗养,需要护理的,也可以主张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主张护理费,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护理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二、护理费的分类
(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二)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依据《人身伤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护理费并不一定住院才能主张的,受害人在家疗养,需要护理的,也可以主张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并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