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下列情形给予经济补偿(一)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二)连续工龄1年以上不满3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三)连续工龄3年以上不满10年的,支付四个月工资;(四)连续工龄10年以上的,支付六个月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下列情形给予经济补偿(一)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二)连续工龄1年以上不满3年的,支付二个月工资;(三)连续工龄3年以上不满10年的,支付四个月工资;(四)连续工龄10年以上的,支付六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