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广州开四停四是市政府为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排放污染而推出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来说,广州市在限行区域内对机动车实行“开四停四”管理,即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高峰时段(7:30-9:30)和晚高峰时段(17:00-20:00),机动车只能上路行驶尾号为奇数的车辆或尾号为偶数的车辆,其他车辆无法上路行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实行限行。广州市开四停四范围包括天河、海珠、越秀、荔湾、从化和增城区部分地区。其中,天河区的限行范围为珠江新城至黄埔大道西、广州大道南至科韵路、珠江新城至华南快速干线等区域,海珠区的限行范围为江南大道、滨江中路、新港东路、晓港路等区域。此外,广州市针对电动车也实行了限行措施。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机动车限行区域内对电动车实行“开一停一”管理,即机动车限行时段电动车只能上路行驶尾号与当日日期相同的车辆,其他车辆无法上路行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实行限行。
【法律依据】:
《广州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第二十四条 在限行区域内,机动车应当执行交通管理措施,不得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通行;不得伪造、涂改、借用、出租、转借号牌、行驶证以及驾驶证;不得关闭、拆卸污染物减排措施。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