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派出所一般过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一般初四左右就能安排内勤值班,为春节回家的群众办理户口业务,不过各地安排可能有所不同,需向当地派出所询问。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_x000D_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_x000D_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_x000D_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_x000D_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_x000D_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_x000D_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_x000D_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_x000D_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