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提供资源保障的同时,在地质灾害调查防治中取得了长足进展,为我省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城乡规划、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地质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随着国家整装勘查政策、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出台,地质工作迎来又一个难得发展的机遇春天 ,地勘事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了地勘局的美好未来,诚邀各位立志于地勘事业发展的精英加入我们的行业,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充分展示才华的舞台,共同开创有色地勘事业辉煌的明天。
【法律依据】: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二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