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遗产继承和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移没有什么关系。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父母亲将财产赠与子女一段时间后,发生事故,父母无力偿还,有义务强迫子女偿还吗?
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法院不会强行要求子女偿还,父母所欠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除非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父母户口都在当地,孩子结婚迁出,独生子女费吗?
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属于不符合当地计生政策的要求而生育的(非婚生或者超生等);2,一般来说,需要向当地计生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孩子才能享受正常的集体组织经济成员待遇;3,当事人进行户口迁移前,如果没有在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户口接收方的计生办,是有权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计生部门或者户口迁出地的计生部门,同一对象,只需要缴纳一次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在哪一地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弟弟去世了,没有父母和孩子,只有配偶
如果一个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去世后财产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位继承人继承。你说的这情况配偶子女父母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全没有。那么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就比如外甥、外甥女,或者岳父岳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没有结婚证,怎样把房子记在妈妈的名字上(女儿和妈妈有户口,登记的已婚)
没领结婚证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但是如果是一方购买的,应当征得购买房产方的同意,在房产管理部门完成登记手续之后,双方对该房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父母有公证遗嘱,房子留给我。我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了,房子还没有转让。我父母收养了一个儿子,写了保证书,并根据父母的意愿不争取房产。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转让所有权吗
以转让的方式转让房产,即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方式转让房产。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继承方式是通过捐赠的方式转让所有权,即先对捐赠进行公证,再对房屋进行评估鉴定,最后进行所有权转让。还有方式就是通过继承方式来转移房屋所有权,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和钱款,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如继承人之间存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特殊情况下,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