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话,如果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可以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