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是否要立案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人犯罪不会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的前提条件,就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已经被确认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而没有刑事责任的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都是错误的。
无疑,刑法中的犯罪是一个严格意义的法律概念,不能同犯罪学上的犯罪范畴混为一谈。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必须具有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就某种具体犯罪来说,就必须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以及犯罪客观方面进行分析,无论在哪一个方面不符合刑法的规定,就不构成这个犯罪。只有在这四个方面全部符合了刑法的要求,才能构成这个具体的犯罪。显然,假如行为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那么,任何犯罪都不能构成。当然,我们可以从犯罪学上,对这样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科学分析,以切实做好预防工作。但是,这和办案并不直接相关。
由此可见,刑事责任的基础是客观上发生了犯罪行为,假如没有犯罪,刑事责任也就不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刑事责任,兹事体大,在缺少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提出刑事责任的问题,是一种严重的主观主义错误,导致出入人罪,客观上必然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案件如何处理
对未成年人案件,“在进行立案审查时,除需要查明是否具备立案条件外,还应当查明犯罪人确切的出生时间。”其实,行为人的年龄本身就是立案条件的一部分,在立案之前,就需要尽可能地搞清楚。我们总不可能对明显就是儿童的小孩子,进行立案侦查的,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任何侦查人员讯问行为人时,首先要提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他的出生年月日。只要行为人的年龄可能在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那么,凡是在立案前有条件能够准确搞清楚的,就必须查明这个事实。当然,由于立案通常具紧迫性,只有在确实无法核实行为人年龄的时候,可以通过依据常识的判断,来认识行为人是否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从而决定是否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