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简单的说:就是需要开票方的证明,或者自己有一个符合内控流程的手续,才能作为原始凭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一、发票报销流程
发票报销流程:开具发票,取得合法凭证;粘贴原始凭证;按着原始凭证发生的交易时间分类详细填写报销单,并编号;报销单必须经过上级领导人员批准;领导批准后,财务人员还需要对单据、报销标准进行复核;付款出纳根据审批签字的报销审批单进行付款。
二、专票电话号码开错了有影响吗
专票电话号码开错了没有影响。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及账户无误就不影响发票的使用。这也符合企业注册或经营地址变更,电话号码更改的需求。增值税发票电话号码错了还能用的,也可以进行抵扣的。只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