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失业后社保如何续交
如果前期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企业破产后,您应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由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果您从事个体劳动或以灵活方式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费后,可按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如果没有重新就业也无收入来源,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待遇,在您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灵活就业后,继续参保缴费。
二、失业后社保缴纳自由选择
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与失业前及失业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合并计算。未缴纳医疗保险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
三、失业后社保缴费项目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