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事不能亲自至什么市社会保障局局办理等事宜,今委托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给予办理。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妥之日止。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