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地人是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只有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去外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情况才需要办理。办理居住证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工作以及合法稳定的住所,如果是在当地上学也可以申请办理。申请居住证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工作证明、租房合同或者就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