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咨询,对于自己的诉讼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立案侦查的具体事项应当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可以向公安机关机关直接咨询处理,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在诉讼法中包括立案和侦查两个章节,立案与侦查是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立案又称立案阶段或立案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和立案。立案又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立案包含受案、初查和立案,狭义立案指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收集证据,查明刑事案件的事实,抓获犯罪人,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立案侦查是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的第一步,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特别是在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和掌握的相关证据来进行处理,如果造成了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