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失业补助金是国家为帮助失业人员渡过经济难关而提供的一项保障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失业补助金一般每月发放一次,并且发放时间因地区而异。在一些地区,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5日左右。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发放时间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如节假日、银行系统故障等,可能会导致失业补助金的到账时间有所延迟。因此,在等待失业补助金到账时,建议耐心等待,并留意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通知信息。如果失业人员长时间未能收到失业补助金,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进行申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