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去世后,在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是由配偶进行继承,另一半则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如果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那房产可以直接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立下过遗嘱,那么就要严格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遗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一、农村房产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物业处理邻里纠纷的方式主要是什么
物业处理邻里纠纷的方式主要是调解,物业公司是没有职责处理邻里纠纷的,如果调解无效,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