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一般不予退还,但特殊情形下可以主张退还。原则上,离婚时彩礼是不予退还的,但是如果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并且属于以下情形存在下列两种情形,可以退换,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除此之外,如果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支付彩礼一方也可以请求退换彩礼,因为彩礼是基于双方要缔结婚姻关系这一意图实施的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