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置是如何的

律师回答

会计处置

礼品属于非现金资产,分为自制和外购二种情况,自制的按照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处置;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无偿赠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所有权发生转让,应按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处置。销售价格的确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章,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下列问题:(1)由于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入礼品时应注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规章的时限内认证抵扣。但如果是用于交际应酬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章,应作进项税额转出。(2)赠送礼品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财税[2011]50号,符合三种纳税条件的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被查出时,不但要补交税款,还要罚款、缴纳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章,将非现金资产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对于非自产的礼品,是按市场价(公允价)购入,然后以市场价对外捐赠,实际并无资产转让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置问题的通知》规章,视同销售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章扣除;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是交际应酬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章扣除;如果赠送礼品给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个人则属于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属于业务宣传费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章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属于企业促销活动的,可以全额予以税前扣除。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的限额内扣除。

增值税方面

将购进货物作为礼品赠送客户,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涉及的增值税问题为是否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章,条例第十条所称的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对于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要区分自产和外购两种情况,个人消费一般是指企业为内部职工或者交际应酬发生的赠送支出,在财务上一般作为职工福利费或者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置。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用于奖励职工或者赠送有业务联系的其他企业(单位)人员,就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根据所赠送货物的来源不同,相关税务处置也不相同:(1)自产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视同销售处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需要注意的是,该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章,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因此企业将自产产品向内部职工个人赠送或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视同销售处置,依法计提增值税销项税。(2)外购的赁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章: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有哪些仅指“购进”而不包含“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情况。因此用于个人消费的货物,如果是“购进”的,应当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章,即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如果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则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章,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置。

个人所得税方面

个人所得税方面,执行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注意废止了以前的两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2002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有哪些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

1、企业向个人赠送扎品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明确规章,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企业赠送礼品如何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章,“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2、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不征纳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章,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法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是如何的

会计处理 礼品属于非现金资产,分为自制和外购二种情况,自制的按照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处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无偿赠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所有权发生转让,应按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处理。销售价格的确定按照...查看全文

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是应该的

会计处理 礼品属于非现金资产,分为自制和外购二种情况,自制的按照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处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无偿赠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所有权发生转让,应按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处理。销售价格的确定按照...查看全文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的税务如何处理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涉及多种税收问题,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在增值税方面,企业需要区分自产和外购两种情况,个人消费的货物应按视同销售处理,用于个人消费以外的无偿赠送的货物应按视同销售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需要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查看全文

外购礼品赠送客户的税务处理

律师分析: 赠送时不视同销售,也不抵扣进项税; 【法律依据】: 《增值税条例》第10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查看全文

产品赠送如何缴税

1、贵公司属于捐赠方,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的规定执行: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查看全文

赠送药品如何处罚

赠送药品的处罚如下:1、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是不能赠送药品的,药品不是普通商品,如果违法赠送的,可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严重时处罚款;2、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查看全文

赠送药品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一、赠送药品如何处罚(一)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是不能赠送药品的,药品不是普通商品,如果违法赠送的,可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严重时处罚款。(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药...查看全文

赠送给客户的礼品需要缴税吗

转眼又到年终岁末,企业又开始了向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该如何纳税?企业是否都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赠送礼品是...查看全文

百货五一促销活动的方案百货五一促销活动的方案

一、促销主题举国欢腾庆五一,开心购物去_二、促销期限_月_日_月_日三、活动内容文艺活动安排:1、最后胜利(_月_日_日)活动形式:采用拍卖会的形式,每天推出一档,每档_样商品,超低价起拍。活动...查看全文

赠送的产品如何开票

赠送的产品开票,      对随销售行为发生的货物赠送应视同销售,按实际赠送的货物,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查看全文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是否算彩礼

法律分析:恋爱中赠送的礼物不算彩礼,彩礼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一方消费的支出;与结婚目的无关,一方自愿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信物等都不算彩礼。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查看全文

恋爱中赠送的财物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 恋爱中赠送财物的处理要依据财务的性质以及对方的请求而定,如果对方在分手后不要求返还所赠与的财物的,其所有权归于自己,无需返还。如果对方请求返还的,所赠与的财物中属于基于恋爱关系或者已结婚为前提赠送的大宗物品应当返还。 ...查看全文

恋爱中赠送的财物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恋爱中赠送财物的处理要依据财务的性质以及对方的请求而定,如果对方在分手后不要求返还所赠与的财物的,其所有权归于自己,无需返还。如果对方请求返还的,所赠与的财物中属于基于恋爱关系或者已结婚为前提赠送的大宗物品应当返还。 ...查看全文

赠送的服务退款时怎么处置

法律分析:购买商品,退货时是需要将赠品一起退回的。主商品、赠品均已返回自营销售商,且符合退货标准:按照买家实际支付金额退款;主商品已返回自营销售商,赠品未返回自营销售商,且主商品符合退货标准:主商品无法全额退款。申请退...查看全文

赠送彩礼的证据如何收集

赠送彩礼与一般的民事行为有所不同,赠与方不可能要求对方出具收条等书面手续,以表明其已收到彩礼。为了收集有利证据,当事人往往会不经对方同意,录制双方谈话录音或电话录音。视听资料往往是最能证明事实存在的证据,因而只要当事人在收集证据时...查看全文

赠送彩礼的证据如何收集

法律分析:赠送彩礼的证据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转账记录也是证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录音录像不可以违法。赠送彩礼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查看全文

宣传传销活动罪处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查看全文

宣传传销活动罪处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解析: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查看全文

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

法律分析:恋爱中赠送的礼物不算彩礼,彩礼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一方消费的支出;与结婚目的无关,一方自愿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信物等都不算彩礼。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查看全文

做活动赠送赠品,赠品上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侵权吗?

法律分析:一、做活动赠送赠品,赠品上使用未经授权的商标侵权吗?结论:是属于违法解析: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