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验收证件是否齐全。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收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2、现场验收。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等等。验房是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对房屋当前状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手段。通过视觉上的观察和一般性的操作并借助于一些仪器设备,对房屋各主要系统及其构件(可接近可操作的部分)的当前状况进行评估,发现明显的问题和那些接近使用寿命的构件或设备,提出维修或改进意见,并估计其费用(有可能且被要求这么做时)验房通常需要2-3小时,根据房屋的类型,大小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