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不判离婚的情形。一般都是由法官调解不成之后根据实际情况裁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来进行判决准不准予离婚。一般只有判决只有一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除此之外大部分都不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3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