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居间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义务;如实报告、不得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义务;以及造成委托人损失时的赔偿义务。
房屋承租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房屋承租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的义务;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3、到期后返还房屋的义务;4、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居间人义务有什么
居间人义务有:1、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3、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4、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5、保密的义务。
居间人主要有什么义务
居间人主要有下列义务,即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的义务;以及如实进行报告,不得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义务。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2、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的忠实义务;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