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深圳地区办理少儿医保,可以分为深户和非深户两种形式。一般而言,深户办理少儿医保,家长可携孩子到户籍所在的街道社会保障救助服务站或乡镇劳动力管理站进行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非深户办理少儿医保,只有在深圳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深户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同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方可以参加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在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年儿童,由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在申请表上要填上父母的有关资料信息、参保的社会保障号,以及有关计划生育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