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设立失败由全体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是设立成功的,由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股东应当履行按时出资的义务,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_x000D_
【法人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_x000D_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