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提前释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_x000D_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_x000D_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