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武汉医疗保险;
2、患有政策规定的重症/慢性疾病。
办理所需资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
3、社保卡;
4、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5张;
5、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等等。
办理流程: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武汉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细则》 第七条 参保人员住院和在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由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赔付。合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扣除后的医疗费用。
下列医疗费用在计算合规医疗费用时予以扣除: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二)超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三)参保人员住院和在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中,先由个人自付10%的部分;
(四)参保人员经批准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先由个人自付10%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