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四级医疗事故需要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