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诉讼系属乃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之一,是对某诉讼事件现正存在于法院之事实状态的科学概括。
2、诉讼经原告提起而系属于法院后,便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例如院对该诉讼负有予以裁判的义务,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自由地提出攻击和防御的方法,第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参加诉讼等。除此之外,诉讼系属在法院管辖、当事人、诉讼标的等方面亦会产生特定的效果。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四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