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后发现犯罪是否追究其责任
公司被注销后,不再追究单位的责任,但是单位的主管人员依旧面临刑事处罚,一般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也应当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很多。在当下经济飞速发展、市场经济活力极速提高的当下,应当说企业的刑事风险还是无处不在的。因此,企业应当注意规避法律风险,做好企业合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