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
1、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必须强调,直接证据也必须依赖于其他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由于其证明的范围不同,认定案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审查判定。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3、直接证据同间接证据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式不同。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直接的,审查核实证据的过程也就是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过程;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则是间接的,该证据虽然经过查证属实,还不能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联系其他证据综合分析才能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
二、直接证据应具备三个条件:
1、单独一个证据;
2、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3、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例如,某犯罪嫌疑人供认他持刀将被害人杀死,某证人称他目睹犯罪嫌疑人用木棍打伤了被害人,都属于直接证据。其中,证明某人有罪的直接证据必须具有肯定犯罪事实确已发生、该人为犯罪人两个因素;证明某人无罪的直接证据则只需否定其中一个因素即可。因此,否定犯罪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直接证据,可以是七种证据中的任何一种。而肯定犯罪的直接证据则往往表现为言词证据。
单从刑事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作的有罪供述等都是案件的直接证据,这些证据可能不具有真实性,如果间接证据运用得当,那么是可以验证直接证据的真伪性的。故此在处理案件时,直接证据、间接证据都需要重视。
三、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怎样的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
1.应检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时间、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确凿无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