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通过初审后,专利局发送缴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后,初审日期就是授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以专利权进行质押时,签订的质押合同应该自办理质押登记时生效。
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行为有哪些?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
1.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撤销或者已经终止的。3.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的。4.专利申请未获授权的。5.专利权被提出撤销请求或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6.存在专利权属纠纷的。7.质押期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8.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的。9.其它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是怎样的
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
(一)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二)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用章。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
(三)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五)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已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开始专利局起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六)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七)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有哪些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
一、双方当事人拟定、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书面合同。
二、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索取统一印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名、盖章。
三、按规定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登记需要的材料。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缴纳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费用。
五、知识产权局启动审核程序,对登记申请依法进行各方面的审查。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办理恢复专利权请求书花钱吗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恢复专利权的,申请人需要交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请求的,还需要交纳委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