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办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退,但是只有投保人死亡或参加了工作且已投了更高的险种才允许退保。退保时请持身份证,死亡证明或已投保证明去当地社保所办理退保即可。
农村养老保险怎样退?
根据《关于保险对象退出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民办函[1994]39号)规定退出保险可分为正常退出保险和非正常退出保险。因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退出保险者,为正常退出保险: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2、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参保对象死亡后,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以上情况之外的退保者,为非正常退出保险。
办理退出保险的手续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按民政部[1994]39号文件精神,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