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照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院管辖、适宜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移送给下级人民法院处理。但是,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移送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一是下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是案件不属于本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重大、复杂案件;三是案件情况明确,证据足以支持判决等。在满足以上条件后,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以移送裁定的形式宣告移送,并通知当事人和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应当接受移送,并依法审理。需要注意的是,上级人民法院只能将本院管辖的案件移送给下级人民法院,而不能将其他级别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转移赋予下级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院管辖、适宜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移送给下级人民法院处理。但下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不得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