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合同签定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进行计算。原告和被告签订合同,会约定承租人被告不能完整地履行合同,则需要赔偿三个月的房租、支付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扣除履约金以及支付免租期一个月的房租。履行一年之后,被告向原告送达解约通知书,原告签收。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是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