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回生源地;
2、档案由学校负责转回生源地毕业生档案接收相关部门;
3、党(团)组织关系由学校开出介绍信转回生源地街道(村委)党支部;
4、户口迁移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凭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到拟落户地去办理入户手续,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提供报到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报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