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排污许可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1.审批式:适用于大型企业、高污染物排放单位等。排污单位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环保部门将根据排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2.备案式:适用于小型企业、低污染物排放单位等。排污单位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环保部门将根据排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备案,不再进行审批。3.登记式:适用于极小型企业、微小型企业等。排污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环保部门将根据排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登记,不再进行审批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排污许可管理形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排放源,实行不同的证书管理模式。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排污源的类别和规模,分别采取审批、备案和登记方式进行排污许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