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计算方法
1、机关单位党员(公务员)按规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7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7项收入之和要减去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是用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这个基数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所得税)×相应比例=党费。
2、事业单位党员按规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8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8项收入之和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相应比例=党费
法律依据:《党费收缴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