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的收据是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者经办人(收款人)的章,但如果没有财务专用章,则要写明收款项目,盖公司公章和经办人的章也是可以的,如果对方没有明确要求,盖其他的章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尽量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收据上盖章,主要是起到款项或物项已经收讫(收到)验证或确认作用,盖什么章根据各单位的状况与规定有所不同,通常是财务专用章或收讫专用章,有的单位没有启用专用章时用公章(比如党费收缴章组织部的章),具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印章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印章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