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律师收取费用应当是叫做代理费用,而不是诉讼费,诉讼费用主要指的就是法院方面所收取的一些案件的受理费用,还有就是一些申请方面的费用。律师在进行收费的时候,大概是在几千元左右。
这个是要分情况的: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3%—2%;
10000000元以上2%—1%。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可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优惠。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案件的收费可按标的额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民事诉讼律师费承担原则是什么?
对律师费等费用承担的制度设计不能搞“一刀切”,应进行理性思考,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可以得到赔偿;
2、并不是所有民事诉讼的律师费用都由败诉方负担,一般在侵权诉讼等类型案件中才可以考虑“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律师费用的赔偿范围应当限定于必要的合理支出之内。
三、民事诉讼律师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2、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去解决一些适用特别程序(如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等)审理的纠纷案件;
4、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票据纠纷案件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5、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6、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7、负责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
8、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律师的收费标准对整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都是非常透明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可以收取什么费用,什么费用不可以收取,都有明确的规定。更重要的是,与一般行业不同的是,律师收费的国家也提供折扣。比如一审处理,二审费用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