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与抢劫罪的不同如下:
1、犯罪手段不同。前者绑架控制他人,威胁被绑架人,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支付财产,后者当场抢劫财产;
2、索取财产的时间和地点不同。前者先绑架,后勒索财产,后者当场抢劫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产;
3、索取的财产数额不同。前者应当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产送到一定的地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而后者一般仅限于被害人携带的财产;
4、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胁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来赎回人。犯罪目的必须由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而后者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抢劫财产,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