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企业那就仅按会计法,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那还要依据小金库的有关规定。
如果这位领导出事,出纳配合调查只是情节问题,也就是影响到责任认定后的处理。
如果账目清楚,会计、出纳对小金库曾提出反对意见(要有证据证明),则可能免责,否则还是要负一定责任。因为遵守会计法的真实性原则是首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限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死刑。
2、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