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必备证明1、迁入人户籍证明(在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不需提供户籍证明);2、填写户口迁移落户审批表。二、具备下列证明之一(根据自身情况)1、合法固定住所证明;2、结婚证和村(社区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3、共同生活亲属证明、村(社区居)委会证明或迁入单位证明;4、市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和单位介绍信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