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百万需要按其情节的轻重以及公款的用处来进行处罚。挪用公款100万元,如果能够退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不退还,应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将从重处罚。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