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对父母的抚养权争议做出判决,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于年龄小,一般由母亲抚养孩子,除非母亲不想尽抚养义务或有重大疾病不方便和孩子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将孩子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对于孩子已经十岁以上的,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见,结合孩子意见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