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营业执照注册号.这个是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的工商改革结果。三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证一码:是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后只有一个社会信用代码编码,就不分组织机构代码、税号和执照注册号了,全部都由一个号码来代替.营业执照号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号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九位到倒数第二位。
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的办理流程
1、携带企业的"三证"原件与副本(不需要复印件)、公司公章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指定办理地点,领取两张表格--"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换照申领表",按照所需填写内容。
2、填好表格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到相关柜台办理。
3、5-15个工作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办理时相关工作人员会告知)后到该办理地点领取企业的新证照。
三证合一办理所需资料
1、市场主体"三证合一"体登记申请书(分类型);
2、"三证合一"登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工商局);
4、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请材料(质监局);
5、税务登记申请材料(税务局)。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
(三)统一代码的主要特性。
1.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2.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4.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